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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近日发布《〈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明确长护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并增设相关会计科目及报表格式要求。

本报讯据财政部1月13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会计核算,服务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近日,财政部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会〔2025〕35号,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一是,明确长护险基金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二是,增设相关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三是,明确长护险基金“收支表”的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四是,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等的新旧衔接要求。五是,明确文件的生效日期为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