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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金融监管分局对新华人寿保险南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以及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1月6日,据国家金融总局官网,南平金融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新华人寿保险南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遭罚。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南平金融监管分局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合计处以19万元罚款,对吴远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江冬弟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何福妹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分局1月5日发布了多张罚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被点名。

  罚单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险,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欺骗投保人,被罚款34万元。秦宝彪时任营销拓展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丁晓蕾时任银保部部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业务财务资料,被罚款28万元。孙宁时任副总经理兼银保部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来源:读创财经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