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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强化自律管理职能,优化自律检查处分工作机制。此次修订内容包括推进自律检查处分与业务管理结合、畅通自律处分查审衔接和完善自律检查处分工作标准。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行业机构和监管部门意见。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汤立斌)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1月9日发布的消息,协会对《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强化自律管理职能,优化自律检查处分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施办法》共八章九十三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推进自律检查处分与业务管理结合。强化业务管理部门的查审职能,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增强自律检查结果在促进行业业务规范开展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畅通自律处分查审衔接。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自律检查处分工作机制,进一步保障案件公平公正处理和提升案件查办效率。

三是完善自律检查处分工作标准。明确自律检查处分的程序、纪律要求,健全行业专家参与工作机制,细化与行政监管的协同配合安排,形成监管合力。

《实施办法》修订过程中,协会通过开展专项调研、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借鉴国内外金融领域相关自律组织的实践做法,广泛征求行业机构和监管部门意见,吸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76条,凝聚各方面共识。

下一步,协会将推动《实施办法》落实落细,持续完善自律管理工作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发挥好自律检查处分规范引导、惩戒威慑作用,引导行业形成更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生态,促进证券行业和资本市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