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平台强制降价促销等行为,并加强了对虚假评价、刷评炒信等行为的规制。同时,新法还禁止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

  南都讯记者黄莉玲 “内卷式”竞争是一种低价、低质、低水平竞争,不仅扰乱市场信号、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侵蚀企业长期竞争力,更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1月9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2025年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制度建设成果专题新闻发布会。

  据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介绍,2025年6月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近年来反不正当竞争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新型、典型“内卷式”恶性竞争的规制。

  近年来,平台违背平台内经营者意愿,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降价促销,甚至必须是“全网最低价”等行为备受争议。对此,新法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商家方面,部分经营者钻平台规则“空子”,恶意下单并退货、恶意“刷评”,扰乱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新法禁止经营者滥用平台规则,直接或者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评价、虚假交易或者恶意退货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更有甚者,一些经营者雇佣“网络水军”恶意中伤其他经营者。新法将“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纳入规制范围,填补法律空白,让幕后指使者不再“逍遥法外”,同时,将商业诋毁对象由“竞争对手”拓展为“其他经营者”,更全面地规制有关诋毁行为。

  针对“刷评炒信”行为,新法明确禁止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值得关注的还有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导致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新法划定行为红线,禁止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自身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切实为中小企业纾困,保障其正常经营。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