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跨省共享 新规解读
AI导读: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发布新规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家庭共济。政策详解及操作指南。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家庭共济,支持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异地近亲属支付就医购药费用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
据悉,国家医保局指导各省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彰显成效,5年来累计共济超7.8亿人次,金额超1000亿元。同时,指导试点省市探索开展跨省共济,337个统筹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实现跨省共济。
什么是跨省共济?
跨省共济即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跨省给家人使用。比如在异地工作的子女,可以授权父母使用自己医保账户的余额,支付在老家看病买药时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哪些人可以成为共济对象?
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被共济人,近亲属应是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参加的可以是职工基本医保,也可以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当共济人或被共济人的医保关系发生终止、跨统筹地区转移等变动时,共济关系自动解除。
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也可以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长期护理险的个人缴费。
共济人个人账户的钱如何给被共济人使用?
具体操作上,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设立功能,由参保人为家人设定共济额度。该额度实行虚拟管理,医保基金不实际转入,确保资金安全规范。
在共济额度生效期间,对应金额在参保人个人账户中暂时不可使用。共济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将自动释放,恢复为参保人本人可用资金。
在资金清算方面,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将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的清算流程和机制,由国家统一清算、省市分级处理,依托预付金制度保障时效,并根据使用情况动态调整资金规模。
如何使用医保钱包?
1.在手机应用商店中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注册登录后,在首页点击进入“医保钱包”选项。

3.在“医保钱包”可查询您和亲人所在的城市是否开通该功能,点击“确认使用钱包”。注意:需要转账人和收款人的地区均开通“医保钱包”功能,才能进行转账。目前全国多个城市正陆续开通运行中。

4.填写绑定手机号,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后,可进行转账操作。

提示:个人可使用医保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可查询当前已开通医保钱包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
同时,个人可使用医保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费用。具体操作方式,以参保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流程为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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