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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与失信行为认定、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修复与权益保护。

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1月5日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就《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则,主要规定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信用管理适用范围,各级烟草专卖局管理职责;二是信用信息采集与失信行为认定,主要规定企业信用信息、失信信息的采集记录和认定要求;三是信用信息使用,主要规定企业信用评级、失信惩戒措施;四是信用修复与权益保护,主要规定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申诉的条件程序等。

《细则(试行)》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局在依法履行电子烟监督管理职责中,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实施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