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草拟中的托育服务法旨在通过强化政府主导和公共服务属性,规范托育服务市场,降低家庭养育成本。该法案明确了政府财政支持责任、鼓励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并规定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备受关注的托育服务法草案已公开全文,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一财经此前报道,草案的主要看点在于明确了托育服务“政府主导”,强化公共服务属性,并规范了托育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等,旨在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发展瓶颈、规范服务行为,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不过,目前草案仍有细化完善的空间。”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深度参与草案前期起草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在他看来,草案在规定政府财政支出时可以更具刚性,应适当规定托育人员的待遇标准,针对社区办托、幼儿园办托等托育类型,监管等方面的规则还有待细化。

“财政支出相关条款缺乏刚性”

“托育服务法能在多大程度上明确政府财政支持的责任,是一个立法设计上的难点,它将关乎托育服务水准能否被尽快拉高到与学前教育相对持平的高度。”

2024年10月,托育服务法草案尚在酝酿阶段,张力曾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给出上述观点。此次公布的草案明确,托育服务由“政府主导”,强化其公共服务属性,并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作为深度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的法律专家,张力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立法围绕最有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具体设计的一个核心,在于如何显著降低家庭的养育成本。

一直以来,“入托贵”是影响家庭送托意愿的一个重要因素。2024年9月,国家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披露,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与群众的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许多有送托需求的家庭望而却步。

“要降成本,政府就应承担更多的职责,发展普惠式的托育服务。”张力指出,草案在总则中明确“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既然将其定位为一种公共服务,那它就不是单纯由市场决定的事情,国家需要有所投入”。

但在他看来,当前草案的相关规定使用了不少“鼓励”“倡导”“促进”“探索”等表述,法律约束的刚性程度还不够。比较典型的是,托育服务法草案规定,鼓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

“可以使用类似‘应当’这样的词汇,尽量减少法律中的倡导性条款。”张力坦言,在法律中写明“政府必须要掏多少钱”,结合目前各地的财政能力来看不够现实,也不符合立法的习惯,但如果真的要促进未来托育服务价格的降低,展现托育服务的普惠色彩,托育服务法应该展示出更加坚定的态度。

事实上,部分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已面临落地见效难的问题。现任郑州大学副教授陈宁等人在2021年对河南省2679个托育机构的发展现状进行了一项调查,发现托育机构在享受优惠政策方面存在较多现实困难。当前优惠政策多是鼓励性的,缺乏具象化,能否落地受到属地政府财政能力和重视程度的制约。调查发现,仅有3.68%的托育机构在建设中享受到了政府财政定向支持,税收优惠、托位补贴、房租减免、设备购置补贴等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较为有限。

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