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发布 助力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
AI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完善税收优惠和推动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同时,两部门发布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知,支持家电、数码产品购新及汽车报废更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公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签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共6章54条。其中提到要完善税收优惠。明确增值税法中各类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具体标准,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标准、条件等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适时评估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报请国务院予以调整完善。
两部门发布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30日对外发布,明确2026年“两新”政策的支持范围、补贴标准和工作要求。
其中提到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由地方结合实际自主合理制定。
此外,还提到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2%(最高不超过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10%(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两部门:个人将购买2年及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超长期特别国债提前下达
据新华社,为优化实施“两新”政策,做好政策平稳有序衔接,满足元旦、春节等旺季消费需求,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已向地方提前下达2026年第一批62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计划。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两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统筹推进和跟踪调度,组织地方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均衡有序使用补贴资金,全链条强化资金监管,平稳有序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释放“两新”政策效能。
四部门联合印发《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印发《汽车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到2027年,整车标杆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提升一档,零部件企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9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70%。到2030年,行业整体数智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数字化与业务深度融合;大中小各类企业数字化协调发展,供应商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建成匹配行业发展水平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教育部:计划明年出台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相关政策文件
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计划在明年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系统部署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和应用,构建面向未来的教育体系。按照不同教育阶段特点,分类推动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培养胜任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