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光电设备三类证注册申请路径明朗
AI导读:
在医美光电设备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多家上市公司加码光电设备赛道。然而,相关政策的落地尚待明确。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市场竞争激烈,但通过临床研究拿到合规认证的国产光电产品仍较少,这部分市场需求空间较大。
财联社12月30日讯 在各大头部医美上市公司加码光电设备的背景下,围绕医美光电设备相关政策会否最终执行的讨论愈发受到业内关注。
据财联社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医美光电设备中,射频皮肤治疗仪拿到三类注册证的“大限”是明年3月31日,但由于相关政策已经延期执行过一次,业内对于该期限会否再延期尚不确定,而在距离“大限”仅一个季度的当下时点,目前获批的国产射频皮肤治疗仪仍寥寥无几;另一个光电设备重要大类——聚焦超声皮肤治疗仪的相关政策则尚处于征求意见期间,还未正式施行,不过已有半岛医疗等超声治疗仪厂家率先“抢滩”拿到了三类证,这或将进一步明晰三类证注册申报标准,从而促进其它企业相关产品临床。
光电设备政策待落地
据财联社记者从业内多方采访了解到,在射频治疗仪和超声医美领域,目前相关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或进一步执行落地。
其中,射频治疗仪行业的三类器械执行规定曾经历过一次延期执行,目前执行起始时间定为明年4月1日。
国家药监局曾在2022年3月发布的30号公告明确规定射频治疗仪从2024年4月1日起需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但到了2024年7月,《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射频治疗仪类产品有关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84号)》将执行日期推迟到了2026年4月1日:自2026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非消融)设备中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而在超声医美领域,相关部门尚未正式执行明确分类管理要求,目前只有一份征求意见稿。2023年11月23日,由国家药监局标管中心牵头组织研究编制的《美容用途超声器械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并公开征求意见。“指导原则”规定,利用高频超声波的热效应、机械效应和超声空化等,使人体组织变性以达到改善皮肤弹性、减少皱纹等目的的超声美容器械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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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器械的未来是创新与合规双驱,要严监管、促创新。”赵红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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