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今年以来,涉及表决权让渡的上市公司易主案例激增,存在多重风险隐患。正在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禁止股东将表决权交由他人行使。头部券商保荐代表透露,不再推荐“表决权委托”收购方式。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涉及表决权让渡的上市公司易主案例已有约80起,比上一年激增两倍多。其中有近30家上市公司出现“控股权倒挂”,即新控股方持股占比低于原控股方表决权委托或放弃的股份占比。

  从以往实践看,此种“控股权倒挂”存在多重风险隐患。正在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股东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将表决权交由他人按照他人意志行使”。

  据此,有头部券商保荐代表人向财联社记者透露,已不再向客户推荐“表决权委托”的收购方式,“表决权放弃还是可以做”。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