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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分别提高至2660元、2430元、2180元。此次调整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包含了对顶岗实习学生和勤工助学学生的报酬规定。加班工资、津贴等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自2026年1月1日起,江苏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分别提高至2660元、2430元、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到25元、23元、21元。

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和勤工助学学生的报酬按小时计酬,不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津贴等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统计数据显示,江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城乡收入差距稳步缩小。

(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