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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通知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减少企业脚底成本,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导读】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在全国范围推广

12月26日,央行官网发布消息称,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总结前期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推出的跨境资金管理政策,首批业务试点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启动,此后试点范围逐步拓展至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重庆、安徽等省市。202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提出,在有条件地区开展高低版本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末,有98家跨国公司及其境内外超过5000家成员企业参与使用该业务试点,今年前9个月跨境收支规模约1500亿美元。

央行指出,《通知》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框架。将本外币资金池业务纳入统一管理,鼓励企业以本币开展资金池业务。同时明确由各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为企业办理资金池业务备案登记等,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二是便利跨国公司跨境归集划转资金。设定与资金池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相挂钩的外债和境外放款集中额度,支持跨国公司额度内自主高效调配使用资金。

三是完善资金池业务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明确跨国公司和合作银行资金池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央行表示,下一步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通知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深化高水平金融开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跨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