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重整费用保障机制出台
AI导读:
深圳破产法庭与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联合印发《关于健全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的工作意见》,明确每案预付费用不低于1.5万元,夫妻合并重整案件不低于2万元。
深圳破产法庭与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12月22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个人破产重整案件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的工作意见》,对个人破产重整案件中管理人职务费用和报酬的保障机制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每案预付费用不低于1.5万元,夫妻合并重整案件不低于2万元,未按规定预付费用可导致程序终结。这标志着深圳在个人破产领域制度构建迈出关键一步。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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