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政策通知: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收费
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发布通知,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区分不同班型记录成本及收入,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相关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同时,严禁幼儿园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发布通知,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各地要区分不同班型记录成本及收入,按月、季度或学期收取相关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
此外,通知还规定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严禁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直接收取费用。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