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多只公司债券到期未兑付且未按规定完成信息披露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近十年来信披违规与债务违约问题频发,债务危机根源在于成立初期的激进扩张。

  财联社12月21日讯 从“民企航母”、“中国大摩”到监管罚单常客,中民投的十年沉浮,藏着激进扩张、债务违约、合规失守的连锁困境。

  上海证监局近日披露,因旗下多只公司债券到期未兑付,且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均未按规定完成披露,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罚单指出,自2016年起,中民投非公开发行“16中民F2”、“16中民F3”,公开发行“17中民G1”、“18中民G1”、“18中民G2”(以下简称:涉事债券组)等多只公司债券。截至今年6月末,前述涉事债券组尚处于到期未兑付状态。截至此次措施出具日,中民投尚未披露上述债券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

  这一处罚,并非孤立的违规事件,而是中民投多年信披违规的延续。

  结合上海证监局、上交所及交易商协会近年来出具的罚单来看,中民投的信披违规始于 2016年,已逐步从单一事项遗漏演变为持续性、全方位的漠视信披义务。这一涉事债券组已成为贯穿始终的违规载体,也从最初的“存续期内”逐渐过渡到“到期未兑付”状态,最终形成债务问题恶化到信披持续缺位的恶性循环。

  与此同时,监管层对中民投的处罚力度也随违规情节升级逐步加码,从警示纠偏向严厉追责的递进;处罚力度也从聚焦中民投公司主体,延伸至对公司多位相关责任人的追责。

  近10年,中民投信披违规与债务违约双重承压

  回溯监管记录,中民投的违规行为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当年10月,因未及时披露新增借款超净资产20%的重大事项,上交所债券业务部对中民投予以监管关注。

  自2019年起,中民投信披违规问题集中爆发,且屡查屡犯。

  因未按时披露半年报,上交所债券业务部2019年10月向中民投出具监管警示函,并责令公司积极推进半年报编制工作并尽快完成披露。

  2020年1月,上海证监局对中民投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切实整改。截至该罚单披露日,中民投仍未披露公司债券2018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

  在上海证监局2021年7月披露的罚单中,中民投未按时披露2020年年报被责令改正。同月,上交所对中民投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这一纪律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诚信档案。当时罚单不仅指出2020年年报未按时披露,2019 年年报、2020 年半年报逾期披露仍未能及时整改。

  因仍未按时披露2021年年报,2022年9月,上海证监局分别对中民投及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姚磊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3个月后,中民投又被上交所公开谴责,姚磊及时任董事长茅永红、时任总裁黄继宏、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冉被通报批评。中民投提出受疫情影响、审计复杂等异议,部分理由被该所酌情采纳。

  因未按时披露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中民投2023年5月和10月被上交所债券业务部作出监管警示。直至2023年12月,上海证监局指出中民投仍未披露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该局就此向姚磊出具警示函,

  同在2023年12月,因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债务融资工具违约、累犯违规等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交易商协会对中民投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

  因未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且在12个月内已有同类违规记录,上交所今年7月22日对中民投及多位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对于上述纪律处分,该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并记入诚信档案。

  据监管披露,除了多份财报仍未完成披露,中民投相关债券的到期未兑付问题目前也未得到解决。

  激进扩张埋隐患,借助AMC重组寻求破局

  综上所述,与信披违规相伴的是中民投不断恶化的债务问题,而债务危机的根源在于成立初期的激进扩张。

  据公开信息,中民投是由全国工商联发起、59家民营企业于2014年5月在上海注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