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追究具体情形,分为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为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对外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追究相应责任的具体情形,包括金融业务、科技创新、固定资产投资等13个方面98种责任追究情形。

《办法》规定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程度划分,500万元以下为一般资产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500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