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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三部门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2月20日消息,为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制定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行为规则》)。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答记者问

  一、《行为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后,主要进行了哪些修改?

  答:按照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很多经营者、消费者、专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对此我们逐条分析,对《行为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主要是细化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监管要求,明确明码标价的制度规定,完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优化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条款等。同时,我们再次听取了有关企业、地方意见,对照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完成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行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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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