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知,明确非莞户籍人员在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并申报居住登记后,本人或配偶可申请入户,家属可随迁。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通过“i莞家”平台或“粤居码”进行网上预约办理。

11月27日,广东东莞市公安局发布了《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凡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若已在东莞市完成居住登记,即可申请入户东莞,同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及父母(统称“家属”)可随迁。对于房屋产权人或购房者为未成年人的情况,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同样可以随迁。

值得注意的是,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界定包括已在东莞完成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并成功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自2024年11月27日起,符合东莞市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条件的非莞户籍市民,可通过“i莞家”平台(涵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预约办理(路径:公安业务-户政业务-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合法产权房屋入户),并需在预约时间前往市民服务中心或相关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安业务区、中堂公安分局办证厅完成办理。

此政策的出台,为东莞市吸引了更多稳定居住和就业的人口,促进了城市的人口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