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因磷虾油事件深陷舆论漩涡。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并约谈了相关企业和经销商。本文将带您了解事件的详细经过及后续处理情况。

  央广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记者邹煦晨)近期,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仁堂健康”)因磷虾油相关事件深陷舆论漩涡,争议持续发酵。

  12月16日晚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海市消保委四问南极磷虾油产品问题》一文,进一步将这一事件推向公众视野,引发广泛关注。

  针对上述事件,央广财经记者拨打同仁堂健康年报中披露的联系电话并说明采访来意,对方表示:“这个我们不接受采访。”

  上海市消保委: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

  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南极磷虾油真的有用吗?我们发现这3款还不错,知名企业疑似造假,将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消保委亲测》一文。文章指出,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网页上写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看似是品质出众的优质产品,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专家表示,南极磷虾油产品应该是以南极磷虾为原料提取的虾油,必定含有磷脂成分。针对相关企业涉嫌造假行为,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海市消保委将于近日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其对产品的真实情况做出解释。

  企查查信息显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哈博药业”)由自然人柳艳全资持股;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健康药业”)的股权结构为:同仁堂健康持股51%,自然人李声义持股44%,自然人杨晓斌持股5%。

四川健康药业股权结构。图片来源:企查查

  12月15日,同仁堂健康针对此次争议事件正式发布声明。声明中提到,近日有媒体报道一款标注“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四川健康药业经销”的“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相关成分涉嫌虚假标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立即责令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这款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公司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进行起诉。同时,该公司在声明中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并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避免权益受损。

  产业时评人张书乐在接受央广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同仁堂”作为头部中华老字号,此次事件不仅会直接损害品牌美誉度,还可能让消费者因看到“北京同仁堂”字样放松警惕、盲目下单进而遭受损失;此外,被炒热的“南极磷虾油”概念,还可能引发市场上同类产品跟风进行保健功效虚假宣传,进一步扩大损害范围。

同仁堂健康声明。图片来源:同仁堂健康官网

  12月16日午时,上海市消保委再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海市消保委就南极磷虾油相关问题产品约谈企业》一文。文中披露,12月15日下午,上海市消保委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正式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生产商哈博药业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四川健康药业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四川健康药业,由其对外销售。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经过大量调查,其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四川健康药业:一是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二是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三是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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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晚间,上海市消保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上海市消保委四问南极磷虾油产品问题》一文。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诸多疑点提出追问。文中指出,作为生产商的哈博药业承认:其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而作为经销商的四川健康药业则坚称:其对产品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产品包装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也系生产商自主决定,与其无关;涉事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均是下线经销商所为,也与其没有关系。

  面对围绕此事升腾起的层层迷雾,上海市消保委不禁提出四问: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