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委约谈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事件
AI导读: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消息称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问题进行约谈。生产商和经销商承认在产品生产和宣传上存在严重问题。
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针对北京同仁堂南极磷虾油产品的相关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已于12月15日下午约谈了该产品的经销商与生产商。
据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陈述,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产品包装按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要求制作,所有涉事产品均提供给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其对外销售。
据上海市消保委透露,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还承认,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其对外宣称的 “南极磷虾油”;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则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声称对产品的涉嫌造假行为毫不知情,与己无关。
在相关电商平台上,一瓶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售价低至几元,该款产品的具体名称为“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12月16日,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部分电商平台上相关的南极磷虾油产品已经下架。但有一些电商平台上,这款产品仍然在售,60粒一瓶售价为7.5元。
另据上海市消保委大量调查,认为涉事企业存在涉嫌故意造假行为,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反市场经营诚信原则。其一,涉事企业明知产品中未添加“南极磷虾油”,却宣称磷脂含量43%,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其二,涉事产品在包装与营销宣传上存在刻意混淆误导行为。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出三点意见,敦促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立即自查,如实向广大消费者说明情况;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消费者做出诚恳道歉;与生产商一起尽快召回问题产品,为消费者办理退换货并依法赔偿。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已及时函告四川有关监管部门关注此事。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向第一财经记者指出:“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说明产品的质量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低价惹的祸。”
针对此前北京同仁堂集团起诉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游云庭认为表示:“如果生产商所述属实,本案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重大争议。法院可能会推定,是北京同仁堂作为商标权人放任了孙公司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的行为。”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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