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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激活资源要素,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助力乡村振兴。

【农业新纪元】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即将施行,为家庭农场发展注入新活力!

12月10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就新制定的《四川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有关情况作了介绍。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激活资源要素,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助力乡村振兴。

《条例》明确规定,家庭农场是以农村土地为基础、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为家庭重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家庭农场实行名录管理,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按照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该条例首次在省级法规层面提出家庭农场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等服务。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家庭农场发展的系统化扶持政策体系正在构建。针对“人、地、钱”等核心要素,将集成人才培训、设施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保险创新、品牌建设等支持措施,变零散政策为系统赋能。

此外,还将通过推行信息化管理服务促进家庭农场规范运营,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品牌农业,支持种养循环、产业融合等模式,推动其向集约化、标准化、现代化转型升级。

这一《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家庭农场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带动小农户、提升农业竞争力的骨干力量,为“天府粮仓”建设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