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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对中国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将反倾销税调整为3.57%~12.63%。此次调整涉及多个税号,对中美贸易及中国纺织品出口产生影响。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2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546/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3.57%~12.63%。2020年4月6日,越南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0月13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次反倾销措施涉及中国多个税号,包括5402.33.10、5402.33.90等。越南此举对中美贸易关系及中国纺织品出口将产生一定影响。(保留原始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