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罐车事件最新通报:未涉及运输食用油
AI导读:
江苏如东县长沙镇人民政府通报:涉事车辆为运输PAE湿强剂专用,未灌装和运输其它介质,罐体外壁“食用油”字样已清除,车辆手续齐全。
江苏如东县长沙镇人民政府12月6日发布情况通报:近日,关于“网曝食用油罐车拉化学用品”信息引发关注,我镇迅速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镇辖区内一企业从山东同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采购了PAE湿强剂,相关运输事宜由山东同创委托山东沂水博顺物流有限公司负责。据山东同创提供的营业执照、车辆变更、行车轨迹、送货单等材料显示,涉事车辆为博顺物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购入的二手车,购入时罐体外壁即存在“食用油”字样,从9月4日起专门用于运输PAE湿强剂,未灌装和运输其它介质。12月5日,博顺物流公司已将罐体外壁的“食用油”字样清除。
经我镇联合县市监、交通、公安等部门及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对涉事车辆在我县境内情况进行核查,该车辆手续齐全,未发现其灌装及运输食用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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