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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启动《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制定工作:中国信托业协会于2025年2月启动《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制定工作,明确适用范围、起草依据等。该指引要求严格风险管理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林汉垚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中国信托业协会于2025年2月启动《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制定工作,由律所牵头、多家信托机构共同组成编写小组,并且在2025年11月形成《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适用范围、起草依据、家族信托定义及工作原则;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应符合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家族信托业务终止的条件和清算程序;家族信托业务的登记要求、指引生效条件及解释修订权归属等。

  同时,规范家族信托业务营销宣传、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合同文本及签署、信托财产交付等家族信托设立阶段的各个流程,及家族信托业务存续期间的管理要求。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要求信托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建立健全业务统计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数据,加强价格自律,防止不正当竞争。

  单纯追求保值增值不属于家族信托

  根据《征求意见稿》,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或者接受单一自然人及其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当为委托人或者其亲属,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家族信托涉及公益慈善安排的,受益人可以包括公益慈善信托或者慈善组织。

  而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但其他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可变更为家族信托,但变更后则需适用家族信托业务指引。

  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应当聚焦家族信托传承、分配功能,坚持回归本源,立足受托人定位,遵循合法合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总体原则。

  监管评级过低将暂停新增家族信托业务

  《征求意见稿》同时对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资质进行明确。

  要求信托公司应根据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等与业务挂钩的评价体系与差异化监管政策,在监管允许展业的范围内审慎开展家族信托业务。

  当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不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最低评级时,信托公司应暂停新增家族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应当至少配备5 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当具备3 年以上财富管理或金融相关业务经验。

  《征求意见稿》要求,信托公司应建立与家族信托业务相适应且区别于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部门与员工考核激励机制,考核标准可涵盖业务规模、业务合规等多个维度,并纳入公司内部现有评级考核体系中。

  另外, 信托公司应妥善保管家族信托业务形成的档案材料,保证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保存期自家族信托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5 年。

  家族信托业务收费“反内卷”

  《征求意见稿》强调,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应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定位,以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坚持质价相符原则,严禁低价内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家族信托业务收费总额应覆盖各项成本与合理利润,信托业务收费计算方式可结合业务特点采用费率或定额等形式,并在信托文件中予以明确约定。

  《征求意见稿》给出家族信托业务收费的参考公式,信托业务收费=设立成本+年度管理成本+合理利润+其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于信托文件中明确约定的费用。

  对于合理利润,《征求意见稿》表示,应在综合考虑市场水平、服务价值、风险承担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