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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甘肃省、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计划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以置换存量的隐性债务,全国已有13个地区披露了相关计划,总额达到7223.1068亿元。此外,国家已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近日,又有四省——陕西省、甘肃省、山东省和黑龙江省,计划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以置换存量的隐性债务。

11月21日,陕西省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的文件显示,该省计划发行总额为564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其中包括100亿元15年期、364亿元20年期和100亿元30年期的债券。

同日,甘肃省也披露了发行计划,拟发行370.612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全部为10年期债券。

山东省同样于该日公布了发行计划,拟发行总额为983.3249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券,涵盖10年期至30年期的不同期限,具体为83.0839亿元10年期、246.2218亿元15年期、240.4766亿元20年期和413.5426亿元30年期。此外,山东省还计划发行105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和9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黑龙江省也于同日披露了发行计划,拟发行总额为484亿元的再融资专项债券,包括115.8274亿元20年期和368.1726亿元30年期的债券。

据披露文件显示,上述四省均计划在11月28日发行相关再融资专项债或再融资一般债,债券品种均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

自11月12日以来,全国已有13个地区披露了拟发行再融资专项债券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计划。据统计,截至当前,这13个地区披露的再融资专项债券总额达到了7223.1068亿元。其中,江苏省和贵州省的发行额度分别达到了1200亿元和1176亿元,位居前列;山东省、湖南省、浙江省和陕西省的发行额度也均超过了500亿元。

截至目前各地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披露情况(数据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

此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这一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并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分批实施。此外,从2024年开始,财政部还计划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这两项政策合计将为地方化债提供10万亿元的资源。

目前,财政部正在紧锣密鼓地组织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以确保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有效使用,并充分发挥增量政策的效应。部分省份已经启动了发行工作,加快政策的落实落地。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