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开启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旨在构建科学透明高效的电价监管体系,提升电力交易市场化水平,为统一电力市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等4项输配电定价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启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

自2014年改革以来,输配电价逐步过渡到“过网费”定价原则。此轮改革旨在构建科学透明高效的电价监管体系,提升电力交易市场化水平,为统一电力市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及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办法》从多个层面细化输配电价核算规则,规范电网企业定价,厘清“合理成本”与“非必要支出”,给用户明确价格信号。明确“合理成本”范畴,将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服务过程中的折旧费、运行维护费等纳入定价。同时,明确“非必要支出”边界,避免交叉补贴和不合理成本转嫁。

《办法》完善费用核定标准,明确电网企业贷款利率按集团合并口径平均融资成本核定。通过理顺跨省跨区输电价格,加速“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商业化进程。

《办法》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单独探索实行单一容量制电价,并加强监管。同时,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交易,保障电网基础设施固定成本回收,提升跨区输电通道利用率。

《办法》还规定,当跨省区输电工程实际利用小时数超过核定小时数时,超出收益中的70%将专项用于支持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此举将激励新能源发电企业提高发电效率。

实施后,电网企业需通过强化自我约束、控制运营成本等方式获取合理收益。发电企业能精准测算全链条成本,制定更具竞争力的策略。储能行业则将围绕响应速度、可用性等展开市场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不会动摇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的电价保障,而是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工业、商业等领域的电价结构。

从供给侧看,《办法》确保绿色电力被优先调度且以更经济的方式融入系统。从需求侧看,《办法》向终端用户传导更为精细的电价,推动全社会节能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