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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无需通过单位发放。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布通知。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依职工本人申请,直接发放至个人。(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