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内蒙古达拉特旗高头窑李五兴煤矿因伪造公章背负上亿债务。涉及多起诉讼案件及法院再审过程。检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直到法院来执行,内蒙古达拉特旗高头窑李五兴煤矿(以下简称“李五兴煤矿”)的投资人韩震才知道,在他们“缺席”的情况下,煤矿及其本人已被法院调解或判决,背负了本息累计上亿元的债务。

涉案李五兴煤矿。本文均受访者供图

  此后,韩震得知,李五兴煤矿及其本人作为被告,被呼和浩特市金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安小贷”)起诉,在没有获得任何消息的情况下,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和判决,需承担两笔借款的还款或担保责任,而这两笔借款的借款人、经办人均为李占伟。

  对李占伟,韩震并不陌生。早在2013年,李占伟就因伪造李五兴煤矿的公章从光大银行申请保理贷款6000万元。后经法院重审和公安侦查,李占伟和光大银行包头分行副行长等人则分别被以骗取贷款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刑。

 在2018年之前,李占伟还是达拉特旗公安局的一名民警,名下却有几家经营煤炭生意的公司。继2013年从光大银行骗贷之后,李占伟又于2014年在金安小贷公司借了两笔贷款,并持伪造的印章将李五兴煤矿列为担保人或者共同借款人,由此引发涉事各方旷日持久的诉争。

目前,针对金安小贷发起诉讼的两起借款案件,李五兴煤矿向检察机关申请了民事监督,检察机关已就其中一起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书,公安机关也再次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立案。

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未参与的诉讼:直到法院来执行才知被判背负上亿债务

 2018年8月20日,呼市中院执行局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李五兴煤矿,称正在就一起李五兴煤矿与其他被告共同承担4000多万元还款责任的借贷纠纷案,进行执行调查。

此时,煤矿的负责人韩震才得知,李占伟控制的公司向金安小贷签了两笔借款合同:2014年1月27日,李占伟以昊蚨源公司名义向金安小贷办理了4000万元的循环借款,由李五兴煤矿保证;同年9月2日,李占伟再次从金安小贷办理了5000万元的循环借款,李五兴煤矿成为共同借款人之一。由于这两笔贷款逾期未还,金安小贷起诉,呼市中院调解或判决李五兴煤矿承担担保、还款责任,涉案金额本息已累计上亿元。

韩震表示,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两起案件,“没有接到应诉通知、开庭传票,也没有参加过庭审,甚至也没有收到案件的裁判文书。”代理律师根据事后调取的法律文书梳理指出,这两次贷款把李五兴煤矿卷入其中,始作俑者都是李占伟;而且李占伟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操作了。

对李占伟的诈骗行为和相关法律责任问题。相关案件涉及伪造公章、骗取贷款等违法行为。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严肃性。对此类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法院再审维持原判,检方提再审检察建议

在发现伪造公章盖印贷款、自身被排除在诉讼之外等一系列异常情况之后,李五兴煤矿先后就71号案件、70号案件申请再审。

2022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指令呼市中院再审,但呼市中院判决维持71号民事判决。李五兴煤矿不服上诉。

再审中,内蒙古高院从达拉特旗公安局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了审查。法院认为该证明所指对象不明且金安小贷公司在诉讼中未出示过该公证书因此无法证明所涉授权委托书是否系案涉授权委托书。

相关案件材料显示李五兴煤矿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金安小贷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中即有该公证书。

最终法院认为印章真假不是判断李五兴煤矿是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唯一标准结合其他证据和事实情况认定了相关借款行为的法律效力并驳回了李五兴煤矿的诉讼请求。

此后李五兴煤矿继续申请检察机关进行民事诉讼监督并得到受理。

 伪造公章案被以超追诉时效撤案 另一公安局以涉合同诈骗立案

在71号案件的再审中法院拒绝了中止审理或移送公安的请求认为本案所涉合同专用章不能证实系伪造。

然而达拉特旗公安局在告知函中明确表示该合同专用章也系伪造并加盖在5000万循环借款合同上。但公安局以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撤销了伪造公章案也未对可能涉嫌的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进行进一步追查。

经过向贷款合同签署地公安机关报案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决定立案侦查认为存在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侦办当中且尚未对李占伟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