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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构建学生互转制度体系,打破中职转高中困境,提供灵活多元成长路径,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以职普融通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近日,山东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系统构建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的制度体系,有效打破中职转高中“没通道”、学分互认“缺依据”等现实困境,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成长路径。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教育政策的创新,更为学生提供了更多选择,有助于培养多样化人才。据了解,《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各市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形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和全日制中职学校作为互转学校,互转学校的学生按照《办法》进行互转。互转原则上在县域内进行,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市域内统筹,不得跨市域进行。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