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准入限制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释放市场潜力
AI导读:
国办发布措施清理不合理服务业准入限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释放市场潜力。放宽准入需构建科学监管体系,打破垄断,形成良性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准入是经济活动的起点,是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也是民间投资活跃度的关键影响因素。国办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领域的准入条件外违规设置障碍。这将有利于各类要素资源顺畅流动、营造广阔市场空间,为市场活力释放提供政策保障。
当前,我国消费结构正从商品消费主导向服务消费主导转型升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服务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但优质供给不足、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发展。同时,不合理的服务业主体准入限制,形成了各种隐形壁垒,使企业难以按照市场规律配置资源,束缚了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激发其活力是有效释放内需潜力的重要方向。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可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鼓励更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进入服务业,能够显著增加市场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近年来,我国在医疗等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各方好评,为其他行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消除民营企业发展阻力,首先应厘清存在哪些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隐形壁垒。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参与一些项目时,常常面临诸多难题。对此,要坚决纠正设置不合理的准入条件,科学设定项目资质、股权比例、注册资金、营业场所、经营范围等要求,进一步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不得随意违规设置准入障碍。在招投标环节,加强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确保公平公正。
清理不合理的准入限制,应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畅通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多个部门,导致一些企业家遇到问题不知道该找谁、怎么办,因此,完善投诉渠道尤为必要。对于违规设置交易壁垒的情况,应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维护市场秩序。
应当明确的是,放宽准入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而是要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应在严格遵守基本的市场规则和行业底线前提下,清除那些不合理的准入限制。可加快推进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运用多源数据为经营主体精准画像,提升监管效能。
只有建立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准入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清理不合理准入限制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利益格局,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进而形成良性循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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