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养老金融专属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11月17日,广东省出台养老金融专属政策,提出到2028年建立特色养老金融体系,丰富产品供给,提升供给水平。政策还明确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支持广州建设示范样板,深化粤港澳合作,推动养老金融创新示范。
11月17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这是广东首次出台养老金融专属政策,标志着广东在养老金融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实施方案》提出,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不断增加广东优质投资项目储备,适时合理提高广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8年,广东特色养老金融体系基本建立,养老金融产品和业态逐步丰富,养老金融意识普遍形成,养老金融供给水平有效提升,全省人民福祉得到有效增进。在推动养老金融供给持续丰富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一、二、三支柱,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鼓励金融机构立足广东省情,因地制宜开发符合居民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
《实施方案》还明确,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支持商保机构经办养老健康服务,将城市定制医疗险和长期照护保障相结合,提升老年人照护服务质效。在夯实养老金融发展基础方面,支持广州市建设全省养老金融示范样板,争取深圳、佛山、东莞、珠海等分批纳入全国特定养老储蓄试点。
关于深化粤港澳三地养老金融合作,《实施方案》明确,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实现大湾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鼓励省内金融机构为港澳长者提供跨境医疗保险、养老金领取、信托规划、养老理财、费用代结算等一体化服务,推动更多养老金融产品纳入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加力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养老金融、资金互通、监管协同的合作范式,加快形成跨境养老金融创新示范。(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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