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尼信披违规被罚1570万元,监管零容忍打击上市公司违法
AI导读:
ST东尼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年报虚假记载等问题,被证监会罚款1570万元,上交所对其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导读】ST东尼及时任董事长等被罚款1570万元,监管打击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升级
中国基金报记者忆山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到半年,ST东尼于11月12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年报虚假记载等问题,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等6人共被罚款1570万元。上交所同日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一位资本市场资深人士表示,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加大,“零容忍”态度更加鲜明,通过“早发现、快惩处、严纠正”,既保护投资者利益,也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今年4月,东尼电子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0月29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月30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0月31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尼”。经查明,东尼电子及相关高管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2023年1月,东尼电子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2023年5—12月期间按月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为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同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进行了披露。
合同履行期间,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的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计划数量。截至2023年10月末,东尼半导体仅完成前述合同交付进度的6.74%,已可以预见合同约定的交付计划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二是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包括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少确认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跌价准备,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分别虚增3877.59万元、7227.7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8.63%、70.95%。2024年4月,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补充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东尼电子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沈新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沈晓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杨云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钟伟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570万元。
此外,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兼副总经理吴旭华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ST东尼于2017年上市,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4.57亿元,同比增长1.50%;归母净亏损1460.51万元。截至11月12日收盘,ST东尼每股报18.26元,10月31日以来跌幅近20%,最新市值为42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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