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推动能源转型
AI导读:
新华财经北京11月12日电,国家能源局提出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集成融合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提升可靠替代水平与市场竞争力,支撑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提供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新华财经北京11月12日电国家能源局现就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出指导意见,这一举措旨在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意见提出总体要求,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绿色能源保障。
指导意见提出四个方面、共14项具体要求。其中在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方面,意见提出,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设光热发电等调节性电源,合理控制新建基地煤电装机需求,鼓励以熔盐储热耦合调峰、就地制绿氨掺烧等方式,提高新能源与煤电深度协同水平,提升基地绿电电量占比;支持有条件地区充分发挥光热、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等的支撑调节作用,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发挥水电转动惯量大、启停快速和调节精准特性,积极推进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开发。探索建设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大规模高质量开发的新型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结合地区资源禀赋条件和系统调节支撑需求,推进省内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风光气储等互补开发,进一步促进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