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
AI导读:
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新能源基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探索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机制,推动完善容量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非电能源载体认证机制。
人民财讯11月12日电,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沙戈荒”、水风光新能源基地以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完善新能源与产业集成融合项目参与市场及交易结算机制。积极探索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公平参与电能量市场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完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探索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集成融合项目纳入容量补偿范围。探索推动建立绿色氢氨醇等非电能源载体的认证机制,逐步完善绿色评价标准、认证规则和标识制度,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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