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强化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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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推动风光同场建设,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鼓励矿区发展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人民财讯11月12日电,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强化新能源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这是新能源发展的重要一步。加强“沙戈荒”、水风光等新能源大基地集约化选址,引导各类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开展风光同场建设,实现场区空间、输变电设施、调节能力等集约共用。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这有助于新能源项目更高效地利用资源。鼓励矿区依托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进一步拓展了新能源的应用场景。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集约化布置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鼓励共享送出通道。探索推动海洋能源开发利用与各类海洋活动共用基础设施,提升海域空间立体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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