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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措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预留超400万元工程采购项目预算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鼓励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至30%以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人民财讯11月10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府采购政策。其中明确提到,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于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也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机会。同时,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其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