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措施,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鼓励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至30%以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其中明确指出,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具体而言,对于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若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将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同时,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这一预留份额。此外,措施还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促进其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