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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新能源消纳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立协同高效的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到2035年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为新能源产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意见提出,到2030年,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基本建立,持续保障新能源顺利接网、多元利用、高效运行,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电力市场促进新能源消纳的机制更加健全,跨省跨区新能源交易更加顺畅,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高效消纳,支撑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意见明确,创新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跨省跨区新能源送电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鼓励新能源外送基地各类电源整体形成送电价格,提升跨省跨区通道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

  此外,研究海上风电送出工程相关价格机制,落实完善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的电价机制。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加快推动市场价格信号有效传导至终端用户,完善体现分时价值差异的零售市场价格机制,研究建立健全居民分时电价机制。强化新能源消纳技术创新支撑方面,意见提出,突破新能源高效发电利用技术,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强化电网运行技术,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