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五部门调整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目录
AI导读:
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告,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及《特定国家(地区)目录》,新增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并增列13种化学品,以加强出口监管,确保化学品安全流通。
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公告,为进一步优化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流程,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共同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及《特定国家(地区)目录》进行重要调整,新增美国、墨西哥、加拿大至《特定国家(地区)目录》,并特别增列针对这三个国家的13种易制毒化学品,以加强出口监管。易制毒管理新规旨在提升出口合规性,确保化学品安全流通。
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与《特定国家(地区)目录》现已正式公布。自公告发布日起,向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出口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化学品的,必须遵循《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而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则无需此流程,简化了部分出口程序。
附件:1.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pdf 2.特定国家(地区)目录.pdf(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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