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调整进口政策: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与大豆输华新动态
AI导读:
海关总署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并废止相关公告。同时,恢复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废止暂停进口美国原木公告。
海关总署最新贸易政策调整。
据“海关发布”11月8日消息,海关总署公告,根据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71号,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此举旨在适应贸易环境变化,海关总署决定相应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180号公告(海关总署关于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此前,商务部在11月5日发布公告称,2025年9月3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第48号公告,自2025年9月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实施反规避措施,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以维护国内产业利益。
鉴于贸易环境变化,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的反规避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停止将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的现行反倾销税税率适用于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相关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进一步调整贸易政策。
11月7日,海关总署还发布了两则公告,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废止海关总署2025年第29号公告(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原木的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起恢复CHS Inc.等3家企业大豆输华资质,促进贸易流通。


综合自:海关发布、海关总署网站、商务部网站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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