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旨在规范监测活动,提升能力和水平,保障数据质量。条例明确建立“大监测”格局,激活监测装备与服务新需求,推动新技术融合,催生智能监测终端,迈向智慧监管新范式。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下称《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举标志着生态环境监测法治化迈出重要一步。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此次《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提升监测能力和水平,保障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监测在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条例》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对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当前生态环境监测领域仍面临监测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亟待强化等突出问题,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新形势下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11月6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在解读《条例》时介绍,针对监测信息融合不畅、重复建设与监管盲区并存等问题,《条例》明确建立“大监测”格局,国家与地方联动,保障网络建设运行有序。陈传忠副站长表示,数据真实、准确是生态环境监测的核心价值所在。《条例》通过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对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监测数据的公信力,设定了从罚款、停业整顿到吊销资质、终身禁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梯度化处罚。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黄小赠认为,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既是其恪守社会责任的基石,更直接牵动着污染减排的实效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条例》系统性构建自行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筑牢数据真实性的“防火墙”,推动监管方式创新与社会共治,构建现代化监测治理体系。《条例》的出台也激活了监测装备与服务新需求,推动新技术与传统设备深度融合,催生新一代“智能监测终端”,加速迈向精准高效的“智慧监管”新范式。直接刺激对无人机(船)、卫星遥感、走航监测、传感器网络、AI数据分析平台等先进装备、软件和技术的需求。

  郭承站会长说,过去,技术服务机构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小、散、乱”问题,《条例》构筑了行业“反内卷”制度屏障,重塑监测市场健康新生态。对于监测装备和技术服务的市场参与者而言,这既是必须严肃应对的“大考”,也是实现产业升级、价值重塑的“东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炜表示,《条例》对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技术服务机构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还针对不同主体的义务性要求设置了严格法律责任,为《条例》装上了“牙齿”。

  《条例》明确,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级分类、共建共享的原则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同时,《条例》还对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规范的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规定了严格、明确的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图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摄影/章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