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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1月5日发布《企业财务通则》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提出指引性要求并设定“负外部性”底线,同时拟扩大适用范围至全部法人企业,构建通用企业财务制度体系。

  财政部11月5日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企业财务通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此通则旨在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作为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尽管不同类型企业业务存在差异,但是其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金周转与循环的运行规律展开的,《通则》立足公共管理职能,不仅提出指引性的非约束性要求,引导企业自主加强财务管理,还对企业“负外部性”设定底线,如要求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以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这既保护了企业各方权益,又构建了公正的市场环境,同时不改变企业自主决策的权利。

  此外,《通则》在优化企业财务管理的同时,还拟将适用范围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扩大至我国境内全部法人企业,并构建以《通则》为核心,配套企业财务规定和财务管理指引的通用企业财务制度体系,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全面指导。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