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调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中美经贸磋商新进展
AI导读:
商务部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调整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15家美国实体停止相关措施,对16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措施1年。出口经营者需依法申请出口两用物项。
问:有消息称,根据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将调整一批针对美国的非关税措施。请问在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方面有什么考虑?这一调整对中美贸易关系有何影响,成为市场关注焦点。
答:根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商务部于2025年3月4日和4月4日分别发布了2025年第13号和21号公告,合计将31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其出口两用物项。为落实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中方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对第13号公告的15家美国实体停止上述相关措施;对第21号公告的16家美国实体继续暂停上述相关措施1年。这一举措既体现了中方在经贸磋商中的诚意,也彰显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出口经营者如需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将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准予许可。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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