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1月5日发布公告,停止并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此举符合两国人民利益,顺应国际期待,推动中美经贸关系迈向更高水平。

  11月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两则公告,停止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并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此举为中美经贸关系注入新动力。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本次中美停止实施部分双边加征关税,不仅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顺应了国际社会的期待,中美经贸合作有助于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迈向更高台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在一年内继续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保留10%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此次关税调整有利于推动中美经贸关系持续健康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促进世界经济的繁荣稳定,展现了中美合作对全球经济的积极影响。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