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公司数据遭恶意修改,网络安全引关注
AI导读:
山东青岛某公司客户经理李某某因不满降薪,恶意修改公司数据管理平台重要数据,导致公司经营受严重影响,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据公安部网安局消息,近期,山东青岛某公司到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客户经理李某某离职前将公司某数据管理平台上的某项重要数据进行了全部更改,这一恶意行为(网络安全关键词)导致公司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据调查,李某某因不满降薪,恶意修改公司平台存储的某项数据,属于法律法规禁止的改变计算机信息网络数据行为,非单纯经济纠纷。
公安机关对李某某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嫌疑人笔录供述、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用户登录和操作日志情况及系统功能数据第三方鉴定,属地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李某某处罚。此类事件凸显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关键词)的重要性,企业和个人都应加强数据保护意识。
网警提示:
因离职或工资纠纷通过删除公司数据恶意报复的违法行为并不少见,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认为行为仅是民事纠纷,实际已构成违法犯罪!数据安全关乎企业存亡,任何对数据的非法操作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七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