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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重点完善法律责任与附则编,通过平衡污染防治领域罚款标准、明确五年追责期限、统一污染物排放责任等六项措施,落实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处罚失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23日)举行记者会。记者会上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将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确保环境治理公正性(SEO关键词1)。

  记者会上,发言人王翔介绍,常委会初次审议期间及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污染防治领域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罚款金额规定差异较大,法典编纂需平衡不同领域罚款标准,避免“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草案通过完善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的匹配性,同时保持类似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平衡性,重点推进以下改革(SEO关键词2):

  一是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强化执法灵活性。

  二是明确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适用于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提升责任追溯精准性(中段SEO关键词:法律责任平衡)。

  三是总结执法实践,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违法主体与情形,调整计罚标准并完善细则。

  四是统一污染物排放口、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编制、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消除制度差异。

  五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监测责任,平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义务。

  六是参照危险废物罚款标准,调整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确保处罚力度合理(尾段SEO关键词:处罚标准优化)。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