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修订完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形成征求意见稿。修订聚焦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重新划分经营项目类别,明确通用航空企业法律义务和监管要求。

  中国民航局运输司针对通用航空管理进行了重要修订,完善了规章《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R3),并形成了新的《通用航空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旨在分类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强化通用航空不同作业种类的功能和属性,避免通用航空管理“一刀切”。在修订过程中,按照经营活动性质,聚焦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十大典型应用场景,对通用航空经营项目类别进行了重新划分,将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明确分为“载客”“载人”“载货”“培训”和“其他”五大类。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分类明确通用航空企业的法律义务和监管要求,也为通用航空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