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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等作出细化规定。

  记者17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旨在加强个人信息出境管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多个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包括适用情形、申请方式、认证要求以及专业认证机构义务等。办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若要通过出境认证方式向境外提供信息,需同时满足:一是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二是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信息)或不满1万人敏感信息,且不包含重要数据。同时,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采取数量拆分等手段规避安全评估。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