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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国家数据局介绍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情况,函复7个地区试验区建设方案,围绕7方面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各试验区介绍建设思路,国家数据局将推动形成可复制经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陈维城)10月15日,国家数据局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工作相关情况。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介绍,近期国家数据局正式函复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地区试验区建设方案,围绕7方面158项改革举措开展试点试验,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国家数据局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决策部署,支持发挥地方首创精神,近期正式函复7个地区试验区建设方案。试验区建设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长短结合,聚焦破解制约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二是强化系统布局、因地制宜,布局要素、设施等7方面重点任务;三是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按程序转化为全国性政策制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有关试验区分别介绍了建设思路、试验重点。上海提出将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江苏表示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实践路径。浙江提出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广东表示将深化要素、设施、产业等方面新探索,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会同有关方面保障各试验任务按期推进,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发展经验,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支持相关地方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勇挑大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