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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统筹支持各地节能降碳项目建设,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等,有望推动节能降碳产业迈向新发展阶段。

  本报北京10月14日电 (记者刘志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类项目性质和特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等,统筹支持各地节能降碳项目建设,适度向碳达峰碳中和、节约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突出的地区以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倾斜。这一举措对于节能降碳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有望推动整个行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办法提出,本专项支持内容包括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项目、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低碳零碳负碳示范项目、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等。具体举措包括:支持以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节能降碳改造;支持煤电机组和煤化工项目低碳化改造;支持规模化规范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节能降碳产业的发展,为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